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一体化建设成为重要趋势。所谓“一体化”,即将过去主要由各部门各地方分别展开的数字政府建设或管理整合成统一的平台。这种建设模式旨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政府数据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然而,一体化建设并非简单地“一刀切”,如何平衡统一与差异、集中与分散,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呈现出多样化的模式。有些是在系统表现层建立连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功能对接;有些则在数据层面实现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互用。而更深层次的一体化,则是从顶层设计出发,构建一个统一的技术系统,实现计算资源和数据的集中管理。在省域或市域层面建设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都是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的典型应用场景。一些省份裁撤了分散的信息化机构,建立了一体化的数字政府运营部门,还有一些省份探索将下辖市域的12345热线系统进行整合形成全省统一平台。
从理论上看,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是政府数字化转型所必然经历的阶段。一方面,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入,对算力、数据和安全等基础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以大模型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对资源整合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体化建设通过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能够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数字政府建设已从数量型增长转向高质量提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技术标准的统一、数据的集中管理、业务流程的规范化、操作的便捷性以及访问权限的一致性。一体化建设通过构建统一的技术体系实现上述目标,从而提升政府治理的整体效能。此外,一体化建设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复杂多变的治理环境中,信息不对称是制约政府整体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通过一体化建设,可以增强省域管理部门对市域治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然而,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在实践中面临诸多挑战。首先,一体化建设可能影响市域治理的有效性。数字化创新往往从城市开始。许多城市经过多轮迭代探索,已建立了一套适应本地特点的数字治理体系,有些城市还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数字化品牌。强行要求城市放弃已有的系统,并纳入省域层面的统一平台,不仅会造成财政资源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市域治理实践中积累的数字化管理经验和知识也会被浪费。
其次,一体化建设可能影响市域治理的整体性。一体化建设既可能建立在“条条”上,也可能建立在“块块”上。一些城市已建立了覆盖多个领域的综合性数字平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治理体系。若盲目推行省域层面单一部门或领域的一体化,容易导致与城市中既有数字治理体系的冲突,影响整体治理效能。因此,一体化建设应根据不同业务需求和地域特点,采取差异化的推进策略。对于在数据上必须“统采通用”才能完成的垂直业务,应加强纵向一体化;对于以市域治理为中心的业务,则应注重横向的一体化。
再次,一体化建设可能影响市域治理的响应性。虽然数字政府有助于提高政府履职效率,但并非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全部。仅靠数字技术无法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无法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在市域层面建设的数字治理平台,往往能更好地适应本地需求,并快速响应突发事件。而省域层面的一体化平台,虽然有助于数据共享,但可能缺乏灵活性,难以满足市域治理的个性化需求。因此,一体化建设应在保证数据共享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市域治理的灵活性,提高治理的响应能力。
最后,一体化建设可能影响市域治理的创新性。数字政府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地方和基层实践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城市管理者在数字治理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这些宝贵的经验是推动数字政府发展的宝贵财富。过度强调统一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抑制基层干部的创新活力,不利于数字政府的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在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衡量一体化建设成效的关键在于其能否有效赋能政府履职。集中与分散是数字政府建设中的辩证关系,两者各有优劣。因此,省域层面的一体化建设应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和地域特点,采取差异化的策略,既要发挥集中统一的优势,又要尊重市域治理的本地化需求。
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应在以下方面寻求平衡:一是标准化与本地化,即在保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市域治理的实际需求;二是规范化与灵活性,即建立规范化模式和流程的同时保留灵活性,让市域治理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三是集约化与回应性,即在资源集约化利用的同时保持对基层需求的响应能力。四是绩效考核与服务优化,即不仅要重视绩效考核,更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出发点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归根结底,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要“分”“合”适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